有关测绘单位:
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川测办〔2014〕58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现将2018年度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现有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考评内容
带头人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学术和技术水平,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带头作用发挥、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内容。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三、考评程序
(一)提交考评材料。带头人所在单位组织本单位带头人参加考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考评的带头人对考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家评审。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对带头人考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带头人考评等次建议。
(三)公布结果。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考评等次并公布结果。考评不合格的,不再按照带头人管理。对考评合格但存在年满45周岁、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脱离专业技术岗位、调入上级机关或担任本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等情况之一的,不再按照带头人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考评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务必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考评材料
1.单位公函。对现有带头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考评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2.《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汇总表》(附件1)。
3.《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表》(附件2),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要加封面和胶印)。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论著、完成成果、技术水平及效益评价、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获奖情况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要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技术水平及效益评价要附专家评审意见或验收报告、技术鉴定书复印件等。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陈珂 李妍 028-66065637
电子邮箱:496281643@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610041)